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| 非營利組織網
臺東縣初鹿部落卑南族人上週穿著傳統服飾,聚集在巴蘭(palan)遺址的入口處,抗議...初鹿部落會議主席林進星、巴蘭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洪志彰等人率領族人前往...此外,林進星指出,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,巴蘭遺址管轄權屬於台東縣 ...
臺東縣初鹿部落卑南族人上週穿著傳統服飾,聚集在巴蘭(palan)遺址的入口處,抗議縣府沒有經過部落族人同意,即任意開放「依法申請」的民間社團帶領遊客進入當地參觀,侵犯祖先長眠的祖靈地。祖靈安息之地
「巴蘭」是指大石頭很多的地方,在初鹿部落的卑南族人傳說中,巴蘭遺址的位置是重要的水源地,是一般人禁止隨意進入的聖地,也是部落每年進行祈雨季的地方,相傳距今約1千4百年至6百年,當地住著一群與初鹿卑南人相處不善的「矮人」,也有說法指此處與排灣族有某種神祕聯繫,魯凱族也曾在這裡生活過。
抗爭的導火線,為獲得林務局、縣政府文化暨觀光處贊助的布送學會,原本要在上週六舉辦巴蘭遺址參觀導覽、生態解說之旅活動。初鹿部落會議主席林進星、巴蘭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洪志彰等人率領族人前往遺址,沿途表達抗議,不滿外人未告知當地族人,就侵犯傳統領域,並在遺址處施放狼煙,向祖靈告知抗議的內容。
初鹿部落聲明表示,巴蘭遺址最早在民國80年,透過初鹿部落卑南族人的努力,推動重回遺址尋根的工作,90年台東縣政政府正式公告,讓巴蘭遺址成為了全台第一個被列為三等遺址的原住民族遺址。但是自從95年由台東縣政府接管後,依現地保存的方式管理,因為缺乏妥善的管理,遺址遭人破壞,讓族人無法接受。
初鹿部落並在抗議行動中,提出兩點的訴求。一、尊重且不得侵犯Mulivelive(初鹿)部落之主體性與文化解釋權;二、凡於 Mulivelive(初鹿)部落固有之Palan(巴蘭)遺址內舉行認何形式的活動,皆需經由初鹿部落會議決議同意後,始得辦理。
部落主席林進星表示,當初初鹿部落族人以實際行動投入相關的挖掘、整理巴蘭遺址文物的工作,但是當遺址文物重見天日後,所有出土的文物由國立史前博物館全盤接收「館藏」,部落族人難以再窺遺址文物。此舉讓部落族人深感錯愕與不解。
此外,林進星指出,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,巴蘭遺址管轄權屬於台東縣政府,台東縣政府文觀處與遺址土地的主管機關林務局,將巴蘭遺址的管理、資源使用權利任意開放給民間社團,無視初鹿部落的主體性與對於傳統遺址的文化詮釋權。
委員介紹內容 | 非營利組織網
社區通各社區網站-台東縣巴蘭文化發展協會 | 非營利組織網
臺東縣巴蘭文化發展協會 | 非營利組織網
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| 非營利組織網
台東縣巴蘭文化發展協會統編是多少?統一編號:13269182
組織名稱:台東縣巴蘭文化發展協會統一編號:13269182所在縣市:臺東縣異動日期:1071112異動原因:變更負責人(含IDN)
台東縣巴蘭文化發展協會統編是多少?統一編號:13269182
組織名稱:台東縣巴蘭文化發展協會統一編號:13269182所在縣市:臺東縣異動日期:1071112異動原因:變更負責人(含IDN)